2025.06.06
全文刊登於【NO.47】探聽語宙大件事
發表人:林桂如 研究員
Changing mindsets: Empower yourself to make ear and hearing care a reality for all!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25)
聽力損失(以下簡稱聽損)既非老年人專利,聽力保健更是跨越年齡、且與個人身心健康息息相關的議題。2025年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WHO) 訂定的「世界聽力日」主題是「改變心態:賦予自己力量去讓所有人實踐耳朵及聽力保健!」,其目的除了呼籲延續預防保健的重要性,更鼓勵大家確保自己與他人擁有健康的用耳習慣、定期檢查聽力,並適時使用聽覺輔具設備提高生活品質(WHO, 2025)。
隨著全面新生兒聽力篩檢的推行、聽覺輔具功能的推陳出新,以及人工智慧等的新興科技誕生,聽覺障礙學生擁有相較於過去發展良好聽語能力的更多可能。然而,我們依舊需要體認聽力是一個動態改變的過程,除了聚焦在及早提供先天性聽力損失者適合的聽覺口語法療育外,更不可忽略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檢,但在三個月後確診為聽損的遲發性聽損(Vos et al., 2019)族群,且身處在現今充滿噪音、人人耳上又不時戴著耳機的「行動生活」世代,亦需要正視僅次於老年性聽損的第二常見感音神經性聽損成因—噪音性聽力損失,對青少年聽力日益高漲的威脅(Natarajan et al., 2023)。畢竟,唯有你我時時關心自身的聽力,方能聆聽生命中的美好之聲!
在臺灣,雅文基金會從1996年成立之初,一路陪伴Y世代、Z世代到α 世代的聽損孩子及其家庭隨著時間的軸線不斷前行、邁向有聲世界。緣此,本文接續將整理近年大環境的轉變為聽損個案及家庭所處的生態帶來的可能挑戰,進而分享雅文聽語療育團隊因應時間軸線上福利思維與科技躍進的策略。
福利思維與科技躍進的加乘,為生態系統帶來的挑戰
Bronfenbrenner(1979)為了解發展的個體與環境互動關係所提出的「生態系統理論」,曾主張家庭是生態系統中的構成因素或系統之一,對於以家庭為中心的聽覺口語法的療育而言,該模式亦適用於作為了解隨著時間的改變,聽損學生個人、家庭,以及周遭環境的互動關係。筆者接續將以生態系統理論中的不同系統,彙整近年在聽覺口語法療育實務上發現的轉變與挑戰。
一、微系統──隨著個案確診年齡提早與複雜的學習需求,親職壓力升高中
微系統,通常是指發展個體在一個具有自然、有形環境的模式,如:對聽障兒童生活環境中的父母、手足等。自我國自2012年全面推動本國籍出生三個月內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以來,覆蓋率維持在九成以上,近年更超過98%(國民健康署,2024年10月),對照過去(1981-2003年間)聽損確診時間為26.22個月(盧秋利,2007)顯然大幅提前。
對於聽損新生兒而言,父母通常是最重要的微系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家長通常尚處在調適新任父職、母職的角色緊張期間,當獲知新生兒確診為聽損的事實後經常面臨較大的親職壓力(陳惠茹,2015;劉王靈美,2012)。尤其是研究指出約有20%至40%的先天性聽損者兼有其他疾病或障礙,並對其自身言語、語言、認知或社交互動發展上等方面具有複雜的學習需求(Cupples et al., 2014)。因此,及早提供家庭或實際照顧者必要的資訊與支持更顯重要。
二、居間系統:團隊合作的服務模式下,兒童表意的權利亟待重視
居間系統是指個體直接參與兩個以上微系統間的連結,對聽損兒童而言,這些關係可能發生於家庭與聽語療育機構、家庭與學校等兩個以上微系統間的互動,如:學校的家長日、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rogram,簡稱IEP)會議。
因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2014)、《兒童權利公約》(2014)《特殊教育法》(2023)等法令中,皆肯定身心障礙者議題決策過程中,應與代表身心障礙者組織、身心障礙者,包括身心障礙兒童,密切協商,以使其積極參與。對於就讀幼兒園至高中的聽覺障礙幼兒及學生而言,其IEP會議應以團隊合作方式訂定,並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必要時,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特殊教育法,2023)。反映在聽障教育上,凸顯引導聽障幼兒及學生學習自我表述的重要,並提醒專業團隊成員們和家長共同進行與孩子相關的決定時,亦需要傾聽孩子的聲音、相互理解。
三、外系統:科技、福利與教育資源的提供,首應考量聽損兒童的需求本質
外系統係指能影響家庭穩定性,但個體未密切接觸的社會環境脈絡或條件,如:產品科技、教育方案、學校政策等,儘管和聽損兒沒有直接影響關係,但卻會影響微系統和居間系統。
隨著數位科技時代的來臨,數位音訊處理技術引入助聽器領域的革命性突破,完全數位訊號處理的助聽器相繼問世後,各大助聽器製造商亦致力於打造更符合日常需求的個人化產品,如:藍牙功能的整合,讓助聽器與智慧型裝置無縫連接、高效傳真的語音辨識與提取技術、主動性的噪音抑制功能與搭配遠端麥克風等功能(Mills, 2011),提供聽損兒童的家長在為孩子選擇聽覺輔具的眾多選擇。 此外,近年來國內福利與教育政策在聽障幼兒及學生受教與輔具權益也有重要變革(如圖1),如:2023年7月後放寬健保給付人工電子耳於未滿18歲兒童植入第二耳(中央健康保險署,2023a);《特殊教育法》(2023)、《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2024)強調淡化障礙的類別標籤,轉而重視其學習需求,並增列高頻4000赫茲為評估數值之一、單側聽損為服務對象等,嘉惠聽障兒童的聽覺發展。然而,舉凡在選擇各種聽覺輔具商品,與評估接受相關的福利或學校的教育方案時,首應回歸考量聽障兒童的真實需求。

四、大系統:早期療育意識增高,城鄉療育資源分布卻待縮小差距
大系統是指社會、文化信仰與價值觀對個體的影響。對聽損兒童而言,早期療育、障礙意義,以及教育介入等的哲學皆屬之。
在校園門牆內,據統計2008至2023年間國中小、高中學生人數,發現整體總數減少約三至四成,而身心障礙學生數卻增加超過六成,其中,聽覺障礙學生人數約增加6.76%(教育部統計處,2024),主要普遍認為與少子化衝擊與醫療進步有關。事實上,自2024年7月1日起,國健署提供未滿七歲兒童新增六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國民健康署,2023年6月),可期未來對於強化早期發現、早期療育概念將更為普及。
以家庭為中心的聽覺口語法療育目標,主要是透過支持家庭協助其聽損孩子發展良好的聽語能力。因此,有效的聽語早期療育服務向來是建構在對家庭需求、使用資源能力的瞭解以及使用資源能力的培養上。惟現實中,因地理阻隔或資源分配上的限制,偏鄉地區普遍缺乏城市裡習以為常的聽語療育資源,因而,當早期療育意識普及之際,在城鄉的療育資源上也需要分布更為平均,提高使用的可及性。
順應改變,聽覺口語法療育團隊的因應之道
為順應隨著福利思維與科技躍進帶給不同生態系統的改變與挑戰,並兼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2014)、《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2019)關於融合教育、通用設計、合理調整及兒童表意等,實踐聽覺口語法療育期待聽損者成為社會上獨立、具貢獻個體的願景,雅文療育團隊一直堅守崗位,並從中尋求創新與突破加以因應(如圖2):

1.聽覺口語法療育服務
- 服務內容優化:提供跨團隊的聯合諮詢服務、個案研討,並為大班學生提供個別化的幼小轉銜服務,提升服務質量。
- 微聽損療育服務:提供單側聽損兒童及其家庭諮詢與訓練。
- 外展服務:提供早療資源取得不易的聽損兒童及其家庭定點諮詢、「到宅服務」、「中繼工作站」(目前據點有花蓮市、嘉義市、苗栗縣)。
- 遠距整合性聽語服務:利用科技提供遠距教學課程服務。
- 跨專業合作:與不同專業的治療師合作(如:諮商/臨床/舞蹈心理師),提供聽損兒童的社交互動課程。
- 融合適應體驗:安排聽損幼兒在普通幼兒園進行融合適應的活動。
2.聽覺口語法教學媒材創新
- 人工智慧系統結合:嘗試透過人工智慧語音生成,開發聽覺口語法教學的電腦化訓練媒材。
- 虛擬實境教材設計:參與開發聽損生友善的校園體驗。
3.團隊專業知能提升
- 在職進修:團隊成員持續參加進修課程,以提升專業技能。
- 同儕教練支持:透過同儕教練方案,促進知識分享與技能交流。
4.公共議題倡議與監督
- 呼籲落實學齡前聽力篩檢:透過各式講座、研習、研討會活動,強調重視微聽損和遲發性聽損對兒童學習發展的影響,並呼籲各縣市制定學齡前聽力篩檢政策。
- 法令修法與政策監督:積極參與聽障相關的法令修訂,並擔任各縣市的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及特教諮詢委員會的委員,保障聽障孩子的就學權益。
這些年來,我們用心聆聽每一位聽損孩子的需求,並透過專業療育與關懷支持,期待這群孩子能夠說出自己的想法與情感,在生活中自信與他人溝通互動。未來,我們將繼續秉持這份使命推動創新與進步,確保聽損孩子及其家庭皆能接收到優質的聽覺口語法療育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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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ho.int/campaigns/world-hea